《南都晨报》报道:贷款到期不还 执行抵债房产

发布时间:2021-10-09 10:17:57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谢丛晨 王飞)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内乡县,将被执行人的8层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内乡某酒店以其所有的8层房产作为抵押,向唐河县某金融机构贷款3500万元。到了还款日,该酒店负责人却没有还款,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调解书,约定酒店负责人应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金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该酒店负责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依法查封用于抵押的8层房产,后经申请人同意,将该房产交付给申请人用以抵偿债务。③3

文章出处:2021年10月09日《南都晨报》C8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