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一面写满了感激话语的锦旗被送到了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张继强团队,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当事人陈某的女儿来到法院,代表母亲对办案法官认真负责、公正审判的办案精神表示感谢。
据悉,该案系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卧龙区法院在李某与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案涉房屋。陈某作为案外人向卧龙区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对案涉房屋的执行,卧龙区法院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对案涉房屋价款是否支付、房屋用途、陈某名下房屋状况等案件事实存在较大争议。合议庭通过开庭,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举证质证,询问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充分了解,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审理程序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结合现有证据、参考交易习惯,针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案件事实进行了多次研判。最终在全面掌握案件信息,查明事实争议的基础上,结合民事证据规则和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认定陈某在一审法院查封案涉房屋前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了购房款,其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房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对案涉房屋所享有的权益能够排除执行,从而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案外人李某的诉讼请求。
“我这次来就是为了替妈妈表达感激,太谢谢你们了!案件审结的速度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感谢法院工作人员保住了我家的房子,多亏了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案件办理中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和认真、热情的接待。我妈说,在这次审判中,真是深切感受到了咱南阳中院是‘人民的法院’!”陈某女儿激动地说。
群众送来的锦旗承载了对法官的赞誉、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饱含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南阳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工作质效,为民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