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郑娜 马骏 文/图
9月26日起,南阳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秋季利剑”统一集中执行活动。行动首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统一集中执行启动仪式,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部署安排,揭开了“秋季利剑”执行专项活动序幕,两级法院执行干警690人,分乘警车149辆,以雷霆之势奔赴各基层执行现场,在宛都大地掀起了新一轮执行风暴。这次专项执行活动,南阳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64件,查扣冻结财产1140余万元,拘传被执行人341人,执结到位金额7700余万元。
代表委员见证 利剑高悬解难题
“通过零距离参与执行活动,才体会到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希望当事人能对执行工作多一点理解。”9月26日,在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现场,卧龙区人大代表陈鹏见证了忙碌的执行工作后感慨地说。
9月26日10时许,卧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中州路执行现场,向现场见证执行的代表委员们仔细介绍了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和接下来即将采取的执行措施,邀请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见证完腾房现场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一行人又跟随执行小组奔赴下一个执行现场。
行动结束后,卧龙区政协委员马胜利表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活动,不仅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也能更好地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据统计,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共邀请到5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全程参与执行、见证执行,为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进而协助执行提供了良好氛围。
加强执行宣传 大力度曝光“老赖”
“支持曝光‘老赖’,就该让这些欠钱不还的人,经常拿出来‘晒晒’!”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南阳”抖音官方账号上,一条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的留言下面,众多网友点赞评论。
针对很多失信被执行人以为社会大众不能知晓其失信行为的心理,南阳两级法院在“秋季利剑”专项行动中,加大了执行曝光“老赖”力度。通过媒体、网站、宣传栏、人流密集广场设立显示屏等方式公布“老赖”名单,定期直播案件执行、发布典型案例,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张贴“老赖”大头贴、发放宣传标语,形成“没人敢跟‘老赖’做生意,没人敢和‘老赖’做朋友”的社会效果,压缩其社会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将执行宣传和执行公开、失信曝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实现执行活动“有行动,有效果,有声势,有影响”,一方面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震慑了一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同时也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执行工作只有“进行曲”,没有“休止符”。南阳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以昂扬斗志投入新一轮执行工作中,切实把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执行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③3
执行现场
认真谋划部署 强化领导抓落实
为加强对“秋季利剑”集中执行活动的统一指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全市法院“秋季利剑”统一集中执行活动方案》,要求各院将集中执行活动纳入整体工作统筹部署,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各执行局局长部署组织,主动向党组、当地党委及政法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确保通过集中执行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基层法院分别组建执行队伍,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执行人员,分别成立执行小组负责类案执行。同时,充分调动和运用各方力量,形成高效有力的执行网络,为推动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的互联互通,注重审判、执行工作的连续性,多渠道、多方式与党委、政府、人大和其他兄弟法院联系,共同探讨化解执行困难的新思路、新措施,加强法院与检察、公安、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各方利益
“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执公职人员履行执行义务的监督力度,对在目标时间内未履行法律生效确定义务、触及法律底线的进行约谈,充分运用纪律、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对违纪违法人员绝不姑息。”9月28日,新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委、新野农商银行召开涉执行案件公职人员集中约谈会,对县内20余名涉执行案件公职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新野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副组长李照沛在会上敦促公职人员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这次专项执行活动中,南阳两级法院除了加大对公职人员的执行力度外,还依法妥善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平衡各方利益,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减轻被执行企业负担,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被执行人卢某、胡某和李某非法占用宛城区某村居委会土地并加盖厂房一案,经宛城区人民法院判令被执行人拆除土地上附属物、恢复土地原状,将所占用土地返还村委会。本次集中执行,宛城区人民法院提前做出执行预案,在强制拆除之前,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补偿被执行人70万元,该厂房和机器设备归村委会所有,案件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