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建设年”活动中,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围绕审判质量与效率多措施规范审判管理。全面审视审判立、审、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完善管理措施,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规范院长、庭长对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人员主动汇报审判进程,院、庭长及时了解关注立案、审判、执行动态,掌握分管部门、承办法官的办案进展情况,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形成质效监督、指导管理的常态化管理。
规范案件的流程管理。健全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跟踪管理,对立案、送达、开庭、合议、法律文书制作、审签、归档等节点实行跟踪监控和提醒,形成质效监督、指导管理的流程化管理。
规范案件的质量评查。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坚持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逐件评查、剖析讲评制度,适当延伸对其他案件的抽评,并切实做到每季度进行案件质量通报,实行季度分析、通报、讲评制度,形成质效监督、指导管理的动态化管理。
规范审判、执行分权的协调运转。在规范审判质效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科学设置流程,将执行过程各个环节细化,加强监督制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