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法庭搬到村部 审理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21-11-02 11:37:18


    本报讯(记者 张玲)11月1日,记者从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溧河法庭在宛城区黄台岗镇范蠡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解决了宋老太的生活居住问题。

    现年89岁的原告宋老太共生育5个子女,宋老太一直与小儿子苗老四生活。今年5月,苗老四因病去世,宋老太陷入无房居住、无人照顾的困境。次子苗老二已于2015年病逝,如今还有苗老大(68岁)、苗老三(58岁)、苗五妹(52岁)3个子女,但他们都不愿承担赡养责任,宋老太暂居在侄子宋某家中。村干部多次联系宋老太的三个子女调解,都没有结果。今年6月1日,宋老太无奈之下将三个子女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

    溧河法庭法官向三名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因苗老三在外打工,联系不上,其家属拒不配合,法官将送达公告张贴在原被告居住的村庄。宋老太侄子因家庭原因无暇照顾年老多病的宋老太,就找到苗老大和苗五妹沟通,苗老大同意让宋老太在案件审理期间住在其家,由苗老大和苗五妹轮流照顾宋老太生活起居。法官考虑到该赡养纠纷案件在村中影响大,就将开庭地点定在村部大院。

    庭审现场,苗老三缺席,面对旁听群众的指指点点,苗老大和苗五妹羞愧不已,苗老大表示会尽心赡养其母亲;远嫁的苗五妹也表示每月按时给宋老太赡养费。法庭将依法对苗老三逃避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判决。③8

文章出处:2021年11月2日《南阳日晚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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