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崇)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了1.4万元血汗钱,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杨某承包镇平县某酒店装修工程,陈某受杨某雇佣贴瓷砖。工程完工后杨某未支付陈某劳务报酬,后杨某给陈某出具一份凭条,内容写明了拖欠1.4万元工钱和支付时间,杨某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陈某劳务报酬1.4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干警赵硕发现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立即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可一直找不到杨某。近日,赵硕得到线索,杨某现在一二手车市场工作,干警们立即前往,出现在杨某面前,经过一番释法析理,杨某当场支付了1.4万元。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