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一男子袭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11-24 11:16:35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赵 倩)近日,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袭警一案,并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9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和朋友喝酒后,到其前妻马某家中打砸物品,马某拨打110报警求助。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汉冶派出所民警刘某接警后,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刘某对张某进行劝解,张某不听劝阻,情绪十分激动,刘某和辅警遂将张某和马某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张某拒不配合,极力反抗,将刘某摔倒在地,造成刘某左臂受伤。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由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②10

文章出处:2021年11月24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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