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3起涉知识产权纠纷案 法官现场调解 纠纷止于庭上

发布时间:2021-11-24 15:04:17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11月23日上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高新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设立巡回审判庭,合并审理3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吸引了众多周边居民前来旁听。

    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起诉3被告,以盈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店铺内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权的商品“六神”花露水,其行为足以使公众发生误认或产生混淆,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要求3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其他费用20000元。

    庭审现场,原告代理人现场举证,并对涉案的真、伪“六神”花露水的辨别方式进行了说明,3被告进行了质证。合议庭听取双方意见后,建议原、被告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审判长雷川宣布休庭后,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成功以调解方式将案件审结。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与值庭法警将近期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的侵权产品一一展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讲解区分真、伪商品的方法,普及知识产权法律,并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围观群众认真听讲,积极发问,现场气氛热烈。

    法官说法:本案中,涉案商标核定适用商品为花露水、化妆品等,被控侵权产品亦为花露水,属同类商品。涉案商标为“六神”文字标识、“六神Liushen”文字与字母组合商标,3被告销售的花露水在显著位置用的“六神”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一致,但经原告鉴定系假冒产品,3被告均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花露水来源于原告公司,因此认定该商品系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被告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③3

文章出处:2021年11月24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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