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武力解决 无知少年义气获刑

  发布时间:2010-04-20 15:51:41


18岁的董冬,其朋友杨扬(另案处理)因邻里纠纷,让自己帮忙,就不问青红皂白两肋插刀,结果致人轻伤,不但朋友赔钱,419,董冬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真是得不偿失。

杨扬与邻居杨月产生邻里纠纷,杨扬2006930日下午带领一男子对其邻居杨月进行殴打。2006102日晚上,杨扬又找董冬等人驾驶面包车到杨月家,撞开屋门,对杨月夫妇进行殴打,致杨月妻子左上肢轻伤。20077月,杨扬与杨月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000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冬伙同他人随意殴打公民,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董冬犯罪时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依据有关法律对其对其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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