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建立健全党组领导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强化组织职能,充分发挥院党组会、院务会、审判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例会,每周一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每月中旬定期召开一次院务会,每年召开3—5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院党建工作汇报,提出院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指导性意见,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与县直机关工委的联系和协调,采取汇报会、座谈会、研讨会、个别走访、结对联络等形式,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同做好我院党建工作。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以坚持有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参与的民主来提高民主质量,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了解和参与。
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做好干部诫勉谈话教育,狠抓有关制度的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党支部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定期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重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