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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杨一飞)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人后被起诉,但却一直不应诉,后法官与其母亲进行了沟通。近日,在被告母亲和新野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劝说下,被告当庭将赔偿款转账给原告。
今年6月份,马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新野县交警队认定马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马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宋俊波多次联系被告马某,马某一直推诿,不应诉。后宋俊波与马某的母亲沟通,说明了如果马某不履行相应义务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马某母亲表示,会劝说儿子承担应尽的赔偿义务。
通过宋俊波及马某母亲的多次沟通,马某最终表示愿意面对此事。庭审时,宋俊波根据案件事实,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悉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马某当庭支付了赔偿款1.8万元。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