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焦典范)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5月,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社旗县某路段时,与赵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后带挂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社旗县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赵某应承担次要责任。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赵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寻找案件突破点,执行法官首先做被执行人赵某的工作,向其释法说理,告知赵某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赵某坦言,愿意履行赔偿款,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
执行法官又将赵某的实际情况告知张某家属,希望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双方能商量出一个可行的偿还方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多次奔波协调,执行法官踏实严谨的办案作风和真诚为民的执行精神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