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佳琪 王 宪)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3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依法送达了执行手续。执行干警通过查控冻结了王某3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并且查控到王某在外地有一套房屋,第一时间委托房屋所在地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得知房屋被查封后,王某很快与执行法官联系,并且同意与原告马某协商,王某随后履行了其中10万元执行款。
2021年12月,王某未按期足额履行该月应付执行款,其陈述因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希望执行干警能够帮助其与马某协商延期履行执行案款。在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及时进行案情研判,再次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几天前,在资金回笼后,王某携带现金主动到高新区人民法院,将剩余执行案款一次性交付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付到马某手中,并履行了相关手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