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开展的司法警察“忠于职守”大讨论活动中,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四项规则,并结合该院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实现了警容风纪严谨、警务保障有力。
该院首先从规范调警、用警入手,实施“调警令”制度。要求在开庭审判、协助执行等诉讼活动中使用警力,均先由司法警察局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调警方案,确定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器械配备等具体内容,然后呈请主管院长批准,既杜绝了随意动用警力又确保了安检、值庭、押解等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同时,出台《“四项规则”实施细则》对司法警务程序进行了细致规定,如要求司法警察在从事警务活动中均应规范佩戴警衔、警号、胸徽以及警官证等,禁止安检法警、值庭法警、押解法警之间相互兼任,明确几类被绝对禁止进入审判庭的人员及要求对已安全检查过的人员在庭审期间进出审判庭仍进行安全检查等,使警务活动中的每一环节、每一步骤均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