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何超头脑灵活,一直希望发家致富,遂动起开赌场挣钱的门路,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也把他自己“赌”进去了。
经查明:现年20多岁的何超小学毕业后待业在家,由于没有工作,就打算做点生意赚钱。2009年6月到8月初,何超在街上租用一间门面房,以“吹球选号”的形式开设赌场,参赌人员每次下注最少5元,最高达500元、赌场开业以后,生意“兴隆”,何超获利约四万余元。后因群众举报,何超关闭赌场,只好投案自首。另查明,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何超缴纳罚金一万元,退出违法所得5000元。
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超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何超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四万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