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三项措施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

  发布时间:2010-04-22 15:59:40


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刑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从“促团结、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抓好调解工作,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利于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减少了当事人上诉、信访等,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前四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达到85%

积极引导当事人,提高调解结案率。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民事赔偿和量刑之间关系,正确理解“宽”、“严”的内涵;积极赋予当事人“参与调解、运用调解”的权力,引导其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行使权力,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的对价义务,从而杜绝被害人“漫天要价”、被告人反悔等阻碍调解进程的现象发生。

选择好调解模式,提高调解的效率。对因邻里亲属纠纷、过失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用符合民风民俗特点的方式重调、多调、巧调,形成以当事人为主、法官引导为辅的调解模式;对有预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故意伤害致死等恶性案件,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建立法官主导、当事人参与的调解模式,避免“以钱折刑”的误导;对因激情犯罪、偶发性犯罪引发的附带民事诉讼,充分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的因素,引导双方在被告人认罪、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进行和解。

借助各方面力量、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促成调解还要靠方方面面的力量,充分借助双方当事人家属、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各方面的力量,为诉讼调解的成功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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