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唐河县法院全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月10日,唐河县法院桐寨铺人民法庭的审判庭内,刘书堂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工人工资纠纷,原告和被告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原告毛某受雇于被告张某,为某工程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张某未支付原告劳务工资,也未向原告出具欠款凭证。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将张某起诉至唐河县法院。
开庭时,被告张某缺席,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毛某除了其单方自行书写的用工清单外,未能提交其他相关证据,而该清单未经被告确认,依法不能作为法庭定案的依据。
为了帮农民工兄弟追回工资,庭审结束后,刘书堂法官通过各方渠道多次查找被告的下落。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春节前与被告张某取得了联系,并向被告张某做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张某同意在春节后到法庭与毛某进行协商。
节后刚上班,刘书堂法官立即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法明理,反复沟通。被告张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向毛某表达了歉意,并同意在三日内支付原告毛某工资29000元。 在刘书堂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并且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毛某不但解了“薪”愁,也彻底解了心愁。
司法为民在于行。下一步,唐河县法院将持续贯彻“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