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淅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17 16:57:49


  谢蕊娜:

   我确凿地相信法律是应当体现正义的,这是法律相对于权力具有独立品格并能够奠定权力的“合法性”的终极原因。正义,是法律的灵魂和生命。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热切地盼望着通过司法实现正义,以使我能够放心地拥有窗外的阳光和晴朗的天空;作为一个从事与法律有关的职业的个人,我同样热切地期待着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从而有效地提升法律在这个社会中的声誉。

    胡建成:

    作为法官,我不能确认和保证我所作出的判决是唯一正确的,我唯一能保证的是,我作出的判断是基于我的良知和独立判断,是基于我对全案事实的整体把握和分析,是基于我对法律以及法律精神的理解,是基于我对实现看得见的司法正义的不懈追求。

    黄俊慧:

    法官的中心工作就是办案。法官虽然称谓中有“官”字,但“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是良心”。对法官来说虽只是百分之一的个案,但对于百姓则是百分之百的重要。他们一生也许只打一次官司,判案的公正与否不仅影响法律的尊严、法官的形象,更事关他们的得失乃至离合悲欢。”法官的工作其实就是定纷止争,是社会矛盾的“化解器”,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社会和谐的“助推器”。作为法官,要以甘于奉献、善于忍受为精神,做有良心的法官,做群众的贴心人,把当事人的案子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

    温莉: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杨建民:

    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面对普通百姓,法官应当具有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要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这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法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要彻底改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案件办实办快办好。

    赵修远:

    刚进法院时觉得,法院是一个裁判的地方,有输就有赢,总会有一方落败。落败的必然会不满、会指责。法官能做的只是尽量公正的判决。但随着年龄增长,渐渐发现当事人作为一般群众,具有一般人的血肉之躯和七情六欲,也是讲得通道理的人。耐心一点、多听一点、多解释一点,息诉服判才是司法的意义。

    曹斐:

    法官的大义应该体现在把矛盾化解,把对立减轻,把纠纷消除上。表面上我们处理的是具体的个案,背后关联的却是无数的纠葛与影响。所以,法官要学会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兼顾情理、事理和法理的协调。只有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加社会对司法的认同感,司法审判才有生命力,审判空间才会更加开阔,裁判结果也才会被社会所接受。也才能真正实现权力被尊重,义务被恪守,禁令被牢记。

    王文彬:

    作为一个法官,除了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也应该成为我们的职业习惯,因为每一个案件都或大或小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每一次庭审、每一份证据、每一份判决都应当得到认真的对待,仔细的斟酌。严谨是公正的必要条件。

    王葆兴:

    我到法院工作已经二十六年有余了,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从最偏远的法庭做起,不论从事哪种工作,我都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勤勤恳恳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我见证了中国法治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当代的年轻干警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开拓进取,励精图治,公正廉洁的审判好每一起案件,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为目标,让天平更闪光辉,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袁松:

    作为一名法官,权力的行使涉及群众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要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科学求实的精神对待每一起案件,良善司法。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适用法律。通过庭审明察秋毫、通过裁判释法明理。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案结事了人和。新时代将以无我的精神激励自己,做一名业务精通、本领过硬的合格法官。

    万华锋:

    要做一名人民的好法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匡扶正义、启迪心灵为职责。

    必须具备一身正气、独善其身的品格。要在诱惑面前心如止水,在情财权色面前独善其身。

    必须以忠于法律、兼济天下为己任。

    必须有甘于奉献、善于忍受的精神。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善恶的明镜。法官要匡扶正义、启迪心灵、一身正气、忠于法律、甘于奉献!

    马华强:

    对我而言,法官不仅是职业,而且是应该当做事业去经营的。因为它是一场良心活儿。每天走进法院的人很多,可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来说是一辈子的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所谓履职尽责、扶危解困,就是要求我的内心始终保持生动而鲜活,充满温暖和力量。因此,我一直认为,一份及时有温度的判决带给他们的不只是走进法院的勇气,更是一份正义的力量。

    黄朝晖:

    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有为民之心。法官不是官,面对当事人应当具有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要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其次还应当有一颗秉公执法的公正之心。公正既是法官职业存在的理由,也是法官追求的价值追求。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已任,和法官同仁们一同为实现“百姓冷暖记心头,公平正义洒人间”的庄严承诺而奋斗终生!

    闫莉: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深知道前进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我已做好了准备。

    陈志伟:

    “一身正气办铁案,万缕柔情为人民”是群众对法官的最高裹奖,也是法官不懈奋斗的人生追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深知道前进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我已做好了准备和同事们一同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而努力奋斗。

    王书宇:

    法官要坚持法律信仰,应该有遵法、守法、用法、挺法的法律思维。要敢于“较真”、坚持原则。法官要公正廉洁。摒弃以权谋私,办案公道。平衡各方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法官要有政治智慧。党的领导就是指挥棒,法治是保障民生,更是社会治理形式,而各种治理却服务服从于党的领导,所以坚定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法官的基本素质和理念。法官应熟知社情民意。法律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利器,法官是执掌该利器的主体,熟悉社情民意方能熟炼运用法律,及时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卢晓娜:

    转眼间到法院工作已十五年了,还记得刚到法庭工作时,心中憧憬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像同事一样作为一名法官审理案件。等到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法官办理案件时,我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和担当,只有时刻把“公正”二字放在首位,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放在心头,才对得起我们胸前的天平,才对得起人民对我们的信任。

    杨晓东:

    做为一名法官,首先,也许是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炽诚的为民之心。这颗为民心能大能小:公心大,私心小;能多能少:责任多,私欲少;能软能硬:服务软,作风硬;能粗能细:生活粗,工作细。只有拥有了这一腔情系人民的宏大心胸,人民法官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张玉峰:

    作为一名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员额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化压力为动力,竭心尽力为群众服务,虽然前进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我已做好了准备,愿和法官同仁们一同为实现“百姓冷暖记心头,公平正义洒人间”的庄严承诺而努力奋斗。

    邓峰: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基层法官,我认为作为一名法官需具备以下特点:一、同情心,能够放下身段,注重与当事人的交流与对话,最大程度的了解卷宗背后的案件信息,尽可能的趋向个案的公平正义,做到有同情心但不泛滥。二、正义心,要怀揣正义观念,排除外界干扰,不偏不倚,时刻保持理性、中立。三、信仰心,要以法律为信仰,恪守法律边界,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有原则,有底线,坚决杜绝外在不良习气的侵扰。

    杨泓: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一要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司法的高效;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司法的温暖,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把案件办实办快办好,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陈国富:

    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面对普通百姓,法官应当具有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要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这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法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只有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才能把案件办实办快办好。

    全世昌: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每个法官为之奋斗一生的不懈追求。作为担任员额法官的我来说,就要做到头顶法律,心怀公正,心系百姓。

    陈璞: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实现公平正义应当成为法官的

    毕生追求。法官在审判案件时既要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体现公平正义,也要通过正当的程序保障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确保过程公平正义并使人真切感知。法官要使公平正义得以实现,司法良知是基本要求,智慧和经验是必备能力,廉洁和修养是外在形象,司法公信力是衡量标杆。

    闫洪照: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不忘当初追求公平正义的梦想,坚守法律信仰,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用法去诠释公平正义,用案去彰显去人间善恶,用心去关怀民生。仰不愧于天,俯不作于人。身披法袍,心存道义。守义持正,巍如泰山。执法严谨,无愧天平。

    薛文武:

    立法者在制定法时,必然要求法律尽可能符合社会的情理、考量民间情意。立法者永远追求“良法”。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道、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力量,是我们法官神圣的职责。案件始于情,也应结于情,更应不了情。执法摒其私。不以一毫私利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

    陈冠仰: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社会稳定的捍卫者,必须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良知,树立忠于法律、秉公办案的司法理念。法官手中握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有获得人民的信任我们才有良好的执法条件。对一个法官来说,廉洁奉公,坚持操守就是他的灵魂与生命。面对喧嚣纷繁的时代,我们必须修身养性,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不良的社会风气的侵蚀,在工作生活中塑造崇高的道德情操,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自己的责任使命,为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添光增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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