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农民工如约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2-02-18 09:15:11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刘 娟)“赔偿金已经全部支付到位了,感谢秦法官,让我们能过上一个踏实的春节……”日前,原告马某连连向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的法官道谢。

    2021年3月2日,农民工马某在被告吕某、冀某所分包的某项目工地干活时意外从一层高梯子上掉落受伤,后被送医治疗,花费1000多元。对此,马某多次要求被告给予赔偿未果,于是马某将项目分包人吕某、冀某,项目劳务承包方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筑承包方某集团四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诉求赔偿各项损失9万余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秦柯仔细阅读诉状,详细询问事故情况,耐心倾听原被告诉求。

    秦柯先安抚马某,指出马某失足摔落,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且工伤伤残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的人体损伤致残界定标准不同。接着,就相关法律法规向项目劳务承包方详细宣传解读,告知其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最终劳务承包方同意赔偿,双方针对赔偿内容和赔偿数额等关键问题进行协商。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劳务承包方分两次将协议约定金额各1万元,共计2万元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支付给马某,各方当场签订调解书,再无其他纠纷。②5

文章出处:2022年02月18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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