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耐心组织双方调解 妥善处理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2-02-23 09:37:16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高某某带着现金,主动来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将10万元现金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李某与刘某、高某、刘某某自2019年开始发生20万元民间借贷往来,由王某、高某某提供担保。2020年5月26日,以新贷还旧贷方式,刘某、高某、刘某某给李某重新出具20万元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为2020年年底付清,利息为月息2分,并继续由王某、高某某提供担保。之后,李某经多次催促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刘某、高某、刘某某偿还李某20万元及利息,王某、高某某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利用网络查询系统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方位查询,执行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多次电话联系催促被执行人,按照事先梳理的线索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强调说明不履行判决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几名被执行人终于决定还款。之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高某某向李某支付10万元现金,剩余部分由刘某兑付洞藏原浆酒690件,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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