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屈云华带领团队成员,来到南召县乔端镇土门村,在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起诉被告孔某,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孔某排除妨碍,即拆除流水挡墙,恢复原状。二审案件受理后,为了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减少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屈云华带领团队成员前往南召县乔端镇土门村田间地头,同时邀请村支书陈天晓到场进行现场勘验。来到现场后,屈云华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到了产生矛盾纠纷的症结,同时从情理上做两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通过现场普法和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当即制作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法官通过实地勘验、调解,直观地了解了案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疏通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化解了原被告之间多年的土地排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