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事 弟伤兄 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04-26 11:11:23


俗话说:兄弟要顾及手足之情。本案中的兄弟却因小事大大出手,不仅伤了和气,伤人者也被判刑。

经查明:被告人刘海和被害人刘洋系兄弟关系,两家相邻而居,但关系并不融洽。2009年底,刘洋因其儿子马上要参军当兵特在家里待客放电影。当晚放电影的绳子拴在其弟刘海家的树上。刘海对此很不满意,遂用刀割断绳子,双方家人为此发生争吵,继而动手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刘海用木棒将刘洋的头部打伤,经鉴定刘洋的伤情属轻伤。事后,刘海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刘洋达成赔偿协议,支付赔偿款9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海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支付了赔偿款,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刘海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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