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庆“三八”,致敬最美的她们 责任担当 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22-03-09 15:01:5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她们柔肩担道义,以法律捍卫公平正义;她们温情化纷争,以法律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让我们走近女法官,倾听她们对“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生动诠释。

    邓州市人民法院桑庄法庭员额法官金莉莎

    用心用情 为群众办好实事

    □本报记者 王陈 通讯员 朱小旭

    她是一位入职仅仅两年的新人,却是调处纠纷的“老手”;她是一位爱笑的小姑娘,却在法庭上有着不怒自威的气势。金莉莎,邓州市人民法院桑庄法庭员额法官,入职短短两年时间,已多次被评选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进个人。

    2008年,金莉莎通过全省法检招考,进入邓州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就职于少年综合审判庭、政治部、城郊法庭、速裁团队、桑庄法庭。

    提起金莉莎,同事们个个竖起大拇指——她又年轻又爱笑,但在审理案件时特别能“镇得住场”。坐上审判台的她,表情严肃、目光锐利,不怒自威,从举证、质证到交叉询问,牢牢掌控着庭审节奏。她说:“我的背后是我们的国家和法律,因为有这么强大的后盾,所以我底气十足。”

    为了办好案件,金莉莎经常奔波于田间地头。2019年,金莉莎办理一起因房檐流水问题引发的相邻权案件,为了有效化解纠纷,她多次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有一次走访时,一方当事人正在田里收花生,由于刚刚下过雨不久,田里泥泞不堪。她二话不说,挽起裤脚就帮对方收花生。因为纠纷的问题,这名当事人经常“黑脸”待人,但金莉莎敞开心扉与其进行沟通,使其情绪逐渐稳定,主动说起了纠纷的来龙去脉。了解情况后,金莉莎综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两家房屋现状等因素,提出了妥善解决问题的建议,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金莉莎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基层法庭很多时候是在处理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案件虽然小,但却关系着老百姓的喜怒哀乐,只有更加耐心、细致,才能把这些看起来是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烦心事、揪心事的纠纷彻底处理好、解决好。”⑥3

    邓州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员额法官贺先

    责任担当 守护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朱小旭

    自2006年进入邓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贺先先后就职于都司法庭、东城法庭和城郊法庭,现任邓州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员额法官。16年来,她先后荣获南阳市优秀法官、邓州市十佳政法干警、邓州市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巾帼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贺先办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时,由于涉案标的较大,涉案人员较多,且总承包方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无法就工资支付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为了尽快办好这起案件,贺先加班加点耐心梳理每一名农民工的涉案款项及相关条据,并利用春节假期反复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在她的协调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由总承包方负责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最终,案件以原告方撤诉顺利结案。

    “不渴望你认识我,不渴望你报答我,我把青春融进祖国的江河……”这是贺先最喜欢的一首歌曲的歌词。勤奋、善良、平凡、坚守,这是对她最准确的评价。在法院工作16年,她虽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说过什么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但她16年如一日,坚守对法律的信仰,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⑥3

    桐柏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张华艳

    为民司法 3年办理919件案件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贾吉振

    33岁的张华艳,现任桐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3年来,她协助办理刑事案件919 件,案件质效名列前茅。2021年,她被省委政法委评选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张华艳善于从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司法理论水平,她撰写的学术论文荣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学术研讨会优秀奖;撰写的“彭志某盗伐林木案”案例被载入《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撰写的“杨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案例被省法院评选为扫黑除恶优秀案例。此外,她还多次获得省法学会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2021年,她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十大调研(案例)能手”。由于工作能力突出,她多次被评选为桐柏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入职10年来,张华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践行“三牛”精神,全力捍卫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展现了新时代优秀法官的风采。⑥3

文章出处:2022年03月08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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