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南召法官走进校园开庭审案 学生在校园里受伤,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22-03-10 09:36:04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3月9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在南召县城关镇一初中巡回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以案释法,为该校2000余名师生普及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罗某与李某是南召县某乡中心完全小学学生。2021年9月,罗某在校园内被李某撞倒,右侧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治疗共花费各项费用19957.7元。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罗某将南召县某乡中心完全小学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南召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吴丰成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对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具有很大的教育意义,决定在南召县城关镇一初中进行巡回审理。

    在庭审中,吴丰成积极引导原告、被告围绕诉争焦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向旁听师生直观展现了庭审的具体过程。

    经审理,吴丰成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决南召县某乡中心完全学校赔偿罗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15958元,该责任由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校方责任险限额内予以承担。

    庭审结束后,吴丰成结合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吴丰成还向学生们发放了《青少年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并现场解答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该校师生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⑥3

文章出处:2022年03月10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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