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植树节对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来说意义非凡,因为这是一场“环境保护”和“补植复绿”的特别约会。
3月11日上午,南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们来到南阳市新野县上港工业园区厂区内,一场以“恢复环境,践行承诺”为主题的公益植树活动正在有序开展,法官、企业职工和公益志愿者们齐上阵,挥汗如雨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到底是践行什么承诺呢?原来,这场活动源于一起生态环境保护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南阳某公司由于存在废水、废气超标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该公司虽然已被环保部门处罚,但未进行生态修复,被环保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生态修复赔偿金。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杨玉娟一方面考虑到大气污染的特殊性,通过金钱难以实现环境的实质化修复,另一方面考虑到该企业运行困难,所以提出让该企业在工业园区厂区内补种2000平方米的树木进行替代修复的调解方案。该方案一经提出,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于是就有了这次特殊的植树造林活动。
该企业负责人说:“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认识到了污染环境的代价,接受了法律教育,提高了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人民法院从企业角度考虑,运用灵活方法解决复杂问题,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一定会看管好这片修复林,让它造福子孙后代。”
此次生态修复林活动选在植树节前进行,体现了南阳中院环资审判综合考虑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环境效果相统一的审判理念,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