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借款人借走41万元后“销声匿迹”,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开庭审理 法官巧寻“突破口” 案件顺利开庭

发布时间:2022-03-17 09:26:06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常照军)“蒋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你真是为民解难的好法官!”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蒋娜手中,感谢蒋娜团队尽心尽责,司法为民。

    2012年,高某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李某。之后,李某通过某公司陆续向高某借钱。刚开始的几年,李某都能按时支付借款利息,因此得到了高某的信任,随后高某便将自己的存款以及从亲朋好友处凑来的41万元借给了李某。2015年后,李某开始不按时支付借款利息。2016年10月以后,担心钱要不回来的高某多次向李某追要借款,但李某一直推诿不还,无奈之下,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蒋娜团队受理该案后,团队法官助理张芳芳首先拨打了诉状上载明的李某的3个联系电话,但3个电话一个停机、一个是空号,还有一个一直无人接听。张芳芳又将开庭传票以网上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发给李某,但均未成功,致使案件迟迟无法开庭。

    在此情况下,按照案件的一般处理方法,本案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相关规定,通知原告限期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若逾期不提供,则可以按被告主体不明确驳回其起诉。考虑到本案原告高某已是花甲老人,在被告有意躲避不见的情况下,很难找到被告的准确地址或者联系方式,若简单驳回起诉,案件虽结,但老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蒋娜团队成员集思广益,想到可以根据被告的身份查阅其在该院是否还有其他案件,从而找到李某的有效信息。

    于是,团队书记员张钰晗立刻上网查阅,果然查到李某在2021年曾涉及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且在案件中有被告约定送达应诉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与原告高某提供的完全不同。张芳芳立即根据该联系方式与被告李某取得了联系,并将开庭传票成功地送达给李某。最终,案件得以顺利开庭。庭审结束后,原告高某眼含热泪,连声道谢,遂出现了开头那一幕。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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