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大早,一位老汉来到镇平县法院石佛寺法庭,一把拉住庭长姜贇的手,情绪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就来给你反映一次,既没结怨打官司,也没花一分钱,我们两家吵闹10年的疙瘩就给解开了!你们真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我老汉今年81岁了,特来向我们的好法官表示感谢,真是太感谢你们啦!”
前来表示感谢的老汉叫雷某,今年81岁,系镇平县石佛寺镇某村村民。3月7日上午,雷某到石佛寺法庭反映,其邻居贺某紧挨着其厢房后墙种有一棵很大的香椿树,树根、树干毁坏了其墙基和房屋。10年来,他无数次要求贺某将树伐掉,双方为此争执不断,请求村委多次调解无果,因此才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接待雷老汉的姜贇在听取了雷老汉的陈述后,没有立即立案,而是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他立即拨通了贺庄村支部书记、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电话。经核实,雷贺两家为东西紧邻,雷家居西,贺家居东,雷家东厢房后墙与贺家宅院相连。早年贺家在距雷家后墙约20厘米处自己宅院内栽种了一棵香椿树,近年来已长成直径一尺有余的大树。由于香椿树根深叶茂,影响了雷家东厢房的墙基、墙体安全。贺家同意伐树,但担心自己伐树时,一旦损害雷家墙体、墙基,雷家“讹人”,主张“伐树可以,但应由雷家人伐”;雷家担心若自己伐树,因树不是自家的,贺家以树值钱为由“讹人”,主张“贺家自己的树自己伐”。为此,双方争执不断,村委多次调解无果。
在了解到矛盾的焦点后,姜贇立即与村支部书记商定,由法庭派员讲解民法典有关“相邻权”的法律知识,让贺家人明白自己具有伐树的义务,之后由村委再次出面调解。目前,雷、贺两家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由贺家请专门的伐树技术人员,在保留树根不妨害雷家墙基的前提下,将树木分段伐下。十年争执,一朝解决。(刘震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