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崇)“真没想到,只向你反映一次,既没结怨打官司,也没花一分钱,我们两家10年的吵闹纠纷就被解开了,你们真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太感谢了!”3月15日一大早,81岁的老人雷某来到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一把拉住法庭庭长姜贇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3月7日上午,雷某来到石佛寺法庭反映,邻居贺某紧挨着其厢房后墙种有一棵很大的香椿树,树根、树干毁坏其墙基、房屋,10年来无数次要求将树伐掉,双方为此争执不断,请求村委多次调解无果,为此到法院寻求帮助。
姜贇听后,没有立即立案,而是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遂立即拨通了雷某所在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的电话。经核实,雷某、贺某两家为东西邻居,雷家居西,贺家居东,雷家东厢房后墙与贺家宅院相连,早年贺家在距雷家后墙约20厘米处宅院内栽了一棵香椿树,现已长成大树。由于香椿树根深叶茂,影响了雷家东厢房的墙基、墙体安全。贺家同意伐树,但担心伐树时一旦损害雷家墙体、墙基,雷家“讹人”,主张“伐树可以,但应由雷家人伐”,雷家认为若自己伐树,担心贺家以树值钱为由“讹人”,主张贺家自己的树自己伐。为此,双方为谁该伐树争执不断,村委多次调解均无结果。
了解到矛盾的焦点后,姜贇立即与该村党支部书记商定了由法庭出面讲解《民法典》有关“相邻权”的法律知识,让贺家人明白自己具有伐树的义务,由村委再次出面调解。目前,两家已达成了诉前协议,由贺家请专业的伐树技术人员,在保留树根以便不妨害雷家墙基的前提下,将树木分段伐下。这起双方争执10年的纠纷,姜贇仅用8天就圆满调解。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