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起诉 邻居在楼道里安装摄像头 法官以案释法:侵犯他人隐私权,拆除!

发布时间:2022-03-23 15:25:12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阳)日常生活中,一些居民为了自家安全,在楼道内私自安装监控摄像头,但有些邻居认为,此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到底楼道内能否安装监控摄像头?近日,记者在南召县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此类情况的真实案例。

    闫某和张某在南召县某小区同一单元居住,闫某居住在1楼,张某居住在4楼。今年春节期间,闫某在一楼楼道内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张某觉得闫某通过摄像头可以掌握自己的出入时间、访客来往等个人活动和生活状况的信息,每次回家经过此处都感觉很不舒服。本着邻居和睦相处的原则,张某多次上门与闫某协商均未果,无奈之下张某将闫某诉至法院。

    南召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任耀辉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了案情,找到了两家问题争议的焦点,闫某安装的摄像头是否侵犯了张某的隐私。任耀辉在认真研究此案后认为,闫某在一楼的公共楼道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将公共走廊置于监控范围以内,与张某日常生活有密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对张某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间接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故张某以隐私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闫某拆除监控摄像头,符合事实及法律规定。

    为了让闫某心服口服,任耀辉翻阅了大量类似案例,对闫某进行“案例引导”,经过耐心释法,最终闫某将监控摄像头拆除,张某撤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对于个人能否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任耀辉说:“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家里如果确实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要提前跟物业和邻居打声招呼,征求物业、邻居的意见。同时,要做好摄像头角度的调整,可以只对准自己的家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⑥3

文章出处:2022年03月23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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