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南阳两级法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从我做起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发布时间:2022-04-18 08:35:34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江国珍 郑娜)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南阳两级法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让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

    4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国家安全知识测试,提升法院干警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南阳”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板块,设置国家安全知识测试题,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在线参与答题,进一步提高干警对国家安全的认识。

    4月13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刘书堂一行走进唐河县第一小学,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题,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的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课。

    4月15日,宛城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等法院的法官们纷纷走上街头,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普法材料、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4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结合“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活动主题,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彩页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南阳两级法院将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强化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全民关注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聚焦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⑥3

文章出处:2022年04月18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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