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老师:
我在一家企业打工,去年在干活时,几个工友正在打闹,把我撞了下,结果手指被机器夹伤了。事后厂里也给我申报了工伤,我也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还能不能向致使我受伤的几个工友索赔?
读者:小李
小李同志:
劳动者遭遇工伤,根据劳动法律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伤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是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你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