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邓州市人民法院 治“老赖” 依法腾空涉案房屋

发布时间:2022-04-21 17:49:40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朱小旭) 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两起涉营商环境案件,依法腾空2处涉案房屋,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温情执法 案件顺利执结

    闻某在邓州某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提供其名下一处房产作为担保。贷款到期后,闻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闻某没有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闻某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但闻某依然不予履行。执行干警实地勘查闻某提供的担保房屋,发现闻某一家正在该房屋居住。经申请人同意,执行干警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时停止该案的执行。

    随后,承办法官多次向闻某释法析理,最终,在征得闻某同意后,为闻某租赁一处房屋,保障闻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使得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当天,执行干警依法腾空涉案担保房屋。

    法官释法 “老赖”配合腾房

    马某向邓州某商业银行贷款40万元,贷款到期后,马某仅偿还部分贷款,剩余36万元贷款迟迟未还。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马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马某与申请人达成协议,一次性偿还5万元,余下贷款在3年内履行完毕。没想到,马某再次食言,承办法官遂决定依法处置马某名下房产,并明确告知马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面临法律制裁,马某主动配合执行干警腾空房屋,案件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2022年4月21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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