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超2亿元的施工合同纠纷案 停工8个月的住宅项目被盘活

发布时间:2022-04-26 08:18:14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郑娜 李盟盟)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超过2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当事人某建筑公司同意继续履行施工合同,南阳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同意分期支付工程款及停工损失,某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调解协议达成后,该停窝工达8个月、涉及上千名业主的住宅小区项目被成功盘活。

    项目停工 只因开发商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020年6月,某集团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某建筑公司承建某集团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并对工程内容、工程期限、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建筑公司入场施工。随后,因某集团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支付工程款,某建筑公司将涉案住宅小区项目全面停工。

    2021年12月,某建筑公司将某集团及其关联的某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方支付工程款、利息及停窝工损失等费用超2亿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某建筑公司的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集团名下涉案住宅小区项目的591套房产予以查封。

    因某建筑公司全面停工,某集团资金紧张,涉案住宅小区项目停工已达8个月,面临“烂尾”风险,已经通过开发商预售购房的上千名业主遭受经济损失。

    法官调解 释法明理化解纠纷成功盘活项目

    承办法官白丞博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对已施工工程量及价款争议不大,仅对停窝工有较大争议。于是,白丞博多次组织调解,为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利弊得失:对某建筑公司而言,如果住宅小区项目陷入僵局,房产不能交付业主,某集团就无法回笼资金,即便

    胜诉,某建筑公司也不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和停窝工损失;对某集团而言,如果某建筑公司撤场,组织其他施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及金钱成本高昂,让某建筑公司继续施工是最经济的复工方式。

    在白丞博的调解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继续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织复工;某集团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停窝工损失及利息,某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协议达成后,涉案住宅小区项目将于近期复工。⑥3

文章出处:2022年04月26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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