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八项举措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0-04-28 09:59:19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适应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实现了该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良性循环。

强调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作用,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从审判实践看,我国普遍存在取证难和举证能力弱的现实,司法实践为回应这一社会需求,必须对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有所扩大。

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释明权对于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落实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有非常积极地作用,充分行使释明权,是能动司法的重要表现。

提出司法建议,能动参与社会管理。案件是社会经济的晴雨表,法院作为有心人,注意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协力化解社会矛盾。县法院针对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银行等信贷发放机构等发出了司法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强化司法调解,能动地化解社会矛盾。“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正是能动司法化解矛盾、减少对抗的典型体现,体现了能动司法对人民法院用最好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要求。该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83件,审结1165件,其中,调解、撤诉1058件,调撤率达90.82%

健全便民诉讼机制,能动地司法为民。该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好十件实事,在立案窗口配备桌椅等方便群众使用。

加强民意沟通,能动实现司法民主。该院坚持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坚持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并及时反馈等。

构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能动地促进社会稳定。该院初步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联动调解机制。

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能动化解执行难。该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同时,还初步建立了执行救助机制等。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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