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亲戚之间起纠纷 法官倾力助修复

  发布时间:2022-05-05 09:21:14


    看到手机上退回的购房款,原告张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时至今日,这件发生在亲戚之间跨越了九年光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于在邓州法院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得以妥善解决。

    2013年11月,原告张某以185000元的价格在被告王某处购买房屋一处,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原告先支付了8万元购房款。搬入房屋后,原告发现房屋严重漏水,无法正常居住,遂产生退房念头,在找到被告协商退房时,被告以原告违约为由仅同意退还原告部分购房款。后在原告的多次要求下,2016年11月,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7万元,剩余1万却一直未退还。2016年至2022年期间,原告张某一直和被告王某协商剩余1万购房款的退还问题,被告又以房屋掉价为由,坚持不愿退还。无奈之下,2022年4月11日,原告张某诉至邓州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承办法官李双雁在了解到原、被告是老亲关系,且在购房纠纷发生之前两家还经常互相走动,关系比较融洽,现在却闹的水火不容,互不理睬的情况后,决定以家庭亲情关系为突破口,利用亲情牌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法结合反复地劝说下,王某终于愿意退还6000元购房款,并当庭手机转账支付给了原告张某,张某在接到退款后,也消除了对王某误解和怨气,申请撤诉,老哥俩最终握手言和。

    本案能成功调解,是因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结合案情通过善意、和谐的办案方式使得双方当事人本已破裂的亲情关系重归于好,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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