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依法行政 | 副院长主审案件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22-05-20 17:41:42





     5月1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诉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人民政府为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庭审以互联网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长青担任审判长,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岩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赵某在南阳市区经营一家挂面店,销售手工挂面。2021年6月2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挂面店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赵某店内发现摆放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8日的挂面838把,生产商为夏津康达食品厂。经调查,该厂并未向赵某销售过案涉挂面,赵某也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付款记录等凭证。案发后,这批挂面已被全部扣押。

    同年10月1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赵某的挂面店作出行政处罚,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外,对其处以警告、没收案涉挂面、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南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维持决定。赵某仍不服,遂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赵某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围绕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高效、有序。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开庭当天,除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外,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旁听。他们一致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旁听庭审,深切意识到日常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助于改进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程序性问题,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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