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打亲情“牌” 化解移民“结”

  发布时间:2010-04-29 08:50:46


前不久,我受理了这样一个案件。1996年,家住淅川县滔河乡申明铺村的周春英在丈夫去世后,带着闺女和儿子到新疆打工。随着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她所在的村将于20106月迁往漯河市盐城区。在外漂泊了13年的周春英母子三人急忙赶了回来,可因为没有房产未被批准,无奈之下的她一纸诉状将兄嫂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归还丈夫在世时的一间土坯房。

在随后的走访中,我了解到这样一个细节,周春英虽然因为房屋的事和妯娌们闹翻了脸,但孩子们的关系还一直不错。考虑到长江委工作组在该村的最后一次核查登记只剩下三天时间,如果走正常司法渠道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而且还会久拖不决进而影响到及时登记。

于是,我动员了村组干部和双方敬重的亲戚朋友,利用孩子是杨家人“传人”这一亲情入手,做被告人的工作;动员周春英的两个孩子主动去看望长辈进行沟通,还让他们动员堂兄(妹)们一起做长辈工作,并让周春英以低姿态与兄嫂攀家常,主动提出给予这些年来的房屋修缮费作为补偿。经过近两天细致地做工作,兄嫂终于同意让出一间房作为周春英母子的房产,周春英付给兄嫂房屋修缮费用1000元。随后,我帮周春英母子办好了房屋过户手续,确保了周春英母子三人顺利登记为移民。

我看着周春英一家在兄嫂的帮助下,高高兴兴地打扫着那间小屋,多日来的疲惫也一扫而光。(作者系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镇法庭庭长)

文章出处:4月29日《南阳晚报》14版“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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