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魏旭倩) 5月24日上午,宛城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开展强制清场执行行动,并对此次行动进行现场直播,近20万网友在线观看。
当天9时30分,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共40余名干警赶到宛城区茶庵乡某村,对涉案宅基地开展强制清场执行行动。
据了解,该案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邻居关系,因宅基地使用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某将陈某享有的宅基地上的拖拉机、旋耕机、柴垛、铁皮等物,以及香樟、桂花、茶梅等17棵风景树,予以清除,不得影响陈某对其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事务集约中心按照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后设立的繁简分流规范,根据案件执行标的,将之归为行为类案件,并将本案确定为简案,直接分配给速执团队办理,对李某占有陈某宅基地的物品予以清除。
速执团队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范聪瑞多次上门与李某进行沟通,但李某拒不配合、拒不执行,而且每次都对执行干警进行言语辱骂。为促使李某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对李某拒不执行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书,但李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不缴纳罚款。鉴于李某的态度,法院决定依法对李某占有陈某的宅基地部分进行强制清场。
执行现场,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判决内容,执行干警对李某占有陈某宅基地的物品进行一一核对,由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将相关物品搬离。同时,挖掘机进场,对相关的树木实施挖掘,而后由专人装车,移栽到提前确定好的安置地点。执行行动持续至17时30分,历时8个小时,李某占有陈某的宅基地部分完全清场,执行干警现场将土地交付给陈某,案件执行完毕,切实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集约中心快速执行团队成立以来,已执结各类简案334件,结案率达85.4%,结案平均用时24.5天。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