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 转作风 | 宛城法院溧河法庭周丹:倾心司法事业 勇做司法工匠

发布时间:2022-06-09 15:27:39


    “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宛城区法院溧河法庭庭长周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周丹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1年2月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市办案标兵,宛城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被宛城区委、区政府评为“最美政法工作者”。

    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坚持以“理清法律关系,把握公平公正,照顾弱势群体,有效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来处理各类民事纠纷,用“工匠”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对案件背景深入了解,对当事人心理细致掌握,对每一个环节的程序及实体处理都考虑周全,努力把案件办成精品案、标杆案。2021年,周丹共审结各类案件483件,无一因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而发还改判,服判息诉率位居全院民事条线第一。

    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抓在日常,融入点滴,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在办理涉及农信社系列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时,周丹由坐堂审理变为上门服务,在农信社现场办公,仔细查阅原始档案,及时与经办业务经理对接,全面了解掌握案情,调解、判决灵活运用,疑难案件快速顺利审结。农信社送来“秉公执法护正义、高效服务稳金融”的锦旗表示感谢。

    在溧河物流园内公布联系方式,与商户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上门服务了解案情,分析利弊促成诉前调解;发挥简易小额程序“简、快、灵”的制度优势,立案当天启动送达,根据标的额当庭履行,或制定还款方案。案件审理周期不断压缩,司法效率显著提升。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围绕企业经营者关心的问题,阐述民法典的亮点法条,对经营活动中的买卖行为、出借行为,结合具体案例提示风险点,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增强合规经营的理念,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率先构建网格调解。周丹同志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诉讼服务融入辖区社会大网格,率先在溧河法庭所辖三个乡镇建立全覆盖的“网格化调解联络制度”,创建三个调解工作微信群,与59名民调员、治安员和人民陪审员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切实发挥网格资源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通过专项辅导、庭审观摩,从个案延伸至类案,系统宣讲法律知识、调解思路和调解技巧,全面提升民调人员的法律水平,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让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前端。

    打响普法宣传名片。近年来,周丹注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变被动听诉为主动服务,将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社会教育资源,做好“司法宣传者”。她多次受邀到河南豫阳教育集团、南阳市三中教育集团等学校进行普法讲座,并担任南阳市三中伏牛路分校法制副校长,坚持在八一建军节、七一建党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点,送法进军营、进企业、进乡镇、进村部,军营、学校、企业、集市、田间,到处都留下她的身影。她对常用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对法院的司法便民措施进行介绍,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将艰深晦涩的法律知识,结合浅显易懂的案例,用简单朴实的语言,传达给基层群众,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变成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因普法工作表现突出,周丹被评为南阳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和南阳市优秀志愿者。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一名平凡又普通的法官,她在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的使命与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谱写着司法为民的无悔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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