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未签合同,闹上法庭 法官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6-10 10:15:49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付博 李远)“谢谢孙法官,你公平公正的判决,让我心里一直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5月30日上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段某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暖民心 公序良俗显公平”的锦旗送到该院民三庭法官孙娟手中,向她及合议庭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段某于2009年至2014年承包了南阳某公司的建筑工程,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在段某施工完毕后,与该公司因合同相对人及工程量、工程价款等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

    孙娟收到该案后,经过研判证据、开庭审理,确认了段某与南阳某公司系工程的合同相对方,并查明工程款数额70余万元,支持了段某的诉求。后经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判决,表示服判息诉。③3

文章出处:2022年06月10日《南都晨报》C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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