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家也是亲爹娘 女婿怎能不养丈母娘

  发布时间:2010-04-30 08:55:46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究孝道的国家,子女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夫妻本是一家人,双方父母都是亲父母,都应尽孝道,然河南省西峡县法院2010429日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女婿因媳妇死亡不养丈母娘,实属不该。

王强,张丽两夫妇都是西峡县人,二老膝下就一女儿小霞,后嫁与王军为妻,2001年农历810日二老长女因与被告为家庭琐事生气而服毒身亡。20011027日二老及亲属和被告及亲属就二原告的财产继承问题和赡养问题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二老不要遗产,只要求女婿赡养他们到老,每年支付赡养费2000元,自20011030日起每季度一清,期间二老有一人病故,减半执行。后被告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无奈之下二老一张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20011027日所签订的由被告每年向二原告支付2000元赡养费的协议,是二原告在其女儿去世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女儿遗产,在双方亲属在场签字的情况下,所达成的由被告向二原告支付赡养费的协议,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损害他人利益,该协议应为合法有效的协议。被告应按协议履行其对二原告赡养的义务,因此,二原告要求被告王军支付赡养费的请求,理由正当,法院经过调解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两原告支付赡养费人民币9500元。

责任编辑:N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