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晶雅)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院、公安局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是自今年5月30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发出的我市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未成年被告人小张因伙同他人介绍卖淫,并出租自己的银行卡协助他人转账,犯介绍卖淫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承办法官考虑到小张系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引诱,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且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为让小张能重新回归社会,不因过往的污点而受到歧视,承办法官依法向他们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让小张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法官的良苦用心。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