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纪律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以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针对法院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集中整顿十二种纪律作风,扎实有效推进活动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这十二种不良作风为,违反公务车辆、警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工作日中午喝酒;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违反规定保管、使用枪支、弹药、警械等特殊物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非工作时间从事有悖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活动;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泄露各项秘密行为;纪律涣散,不按时上下班,不按规定着装等不文明行为。
镇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明理同志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解决问题,为广大干警做出表率。要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进一步紧紧抓住影响公正司法、损害司法形象的关键问题和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条条、一项项地认真整改,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查什么问题,查出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确保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