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谢谢法官,补偿款已打给我了。”近日,原告马某在收到补偿款后,开心地给南阳市中级法院法官刘琳打电话表达谢意。
2021年8月10日,邓州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对包括原告马某的房屋在内的区域进行征收。10月18日,市政府对马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马某对补偿数额不认同,先后针对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南阳市中级法院先期对征收决定进行审理,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马某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南阳市中级法院启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集中各方力量化解矛盾。
南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长青,审委会委员裴宗全和该案承办法官等先后4次赴邓州市法院实地调查,并主持开展协调工作。同时,南阳市中级法院依托邓州市法院成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平台,召开由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绳应勇,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江,邓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张伟,邓州市政府房屋征收办领导,被征收区域村支部书记等参与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经省高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邓州市法院多次协调,邓州市政府各方筹措资金,6月7日,马某与邓州市政府达成和解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当天,马某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两案的上诉和起诉请求。6月8日,马某收到了补偿款,两起案件案结事了。
这是南阳市两级法院众多协调化解案件的缩影,据统计,2021年,南阳两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
(刘震廖靓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