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院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国家赔偿审判、司法救助工作业务培训课堂

  发布时间:2022-06-24 18:15:14



    2022年6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国家赔偿审判、司法救助工作业务培训课堂。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长青,审判委员会委员裴宗全、王建军,赔偿办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中院分会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培训。各基层法院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最高院赔偿办梁清法官从案件受理、程序衔接、责任认定等几个方面,结合最高院的指导性案例,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逐条进行了深入解读。最高院执行局刘慧卓法官从《解释》出台的必要性及意义、重点条文及亮点、难点及应注意的问题等几方面对《解释》进行了讲授。

    通过此次视频会议培训,赔偿办及执行局干警对于涉执行司法赔偿的适用范围、错误执行行为及其责任承担范围、涉执行司法赔偿的标准、司法赔偿责任与执行干警个人责任追究等都有了更明确和深刻的了解。下一步,南阳中院将继续加强《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提高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水平,加强条线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南阳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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