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注重教育与落实制度并举

  发布时间:2009-01-15 09:10:32


邓州市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从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使其与业务工作同学习、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了队伍纯洁清廉,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受到了南阳中院、邓州市委、市纪委的肯定和好评。

注重教育倡廉,切实做到源头治腐

20085月份,中央颁布实施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具体纲领,是国家反腐倡廉史上的一件大事。该院以《工作规划》学习宣传为契机,抓紧抓好廉政教育。在运用“警示法”、诺廉述廉评廉法、环境影响法、家庭助廉法等“四法”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工作规划》等廉政教育内容制订详细计划,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一起安排、一起督促、一起考核。在具体学习方法上,该院主要搞好三个结合,确保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综合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理论灌输与实践感悟相结合。如该院组织中层干部旁听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通过开展进农户帮扶活动等,使法官亲临其境,亲身感受。同时,该院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工作规划》等有关反腐倡廉新精神新措施,在市纪委统一安排下,制作了版面,参加了宣传一条街活动。由于参展的版面从内容、色彩、布局都经过精心挑选和设计,内容分为《法院今昔》、《反腐轨迹》、《解读规划》、《警钟长鸣》,图文并茂,可读性强,吸引了大批参观者,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该院同志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百,及时了解、掌握全国反腐动态、形势,了解中央反腐的决心和信心,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大堤。

强化制度保廉,切实加强防腐治本力度

就法院内部来说,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案件裁判权、执行权和财务管理。该院建章立制,并强力推进制度落实。首先,该院坚决彻底落实“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落实“诉讼引导”、“判后答疑”、“判前释明”等措施,将“三率”(即当庭宣判率、公开开庭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作为硬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强评比考核。其次,改革评比裁判文书。针对系统内外存在的对裁判文书思想上轻视、文字功底差、说理不透彻、校对马虎等问题,该院采取开展评选优秀裁判文书活动、举办写作培训班、严格把关批阅等措施,促进了裁判文书质量,使许多裁判文书达到了“一份判决浓缩整个审判过程”、“一份判决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的效果。其三,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加大了对超审限等问题的监督追究力度。其四,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该院初步实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判权分离,彻底实行了执行实施权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相分离。另外,为保证审委会工作质量,出台了《审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并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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