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报道:耐心调解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2-07-01 09:14:33


    本报南阳讯6月29日,南召县法院白土岗法庭当庭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指导当事人当庭履行了义务。

    2022年5月8日,李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小型客车在南召县城某街道行驶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载乘张某)相碰,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两车损坏,刘某、张某受伤,后经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张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为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刘某遂诉至法院。

    6月29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对立情绪较大。法官李晓娟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才有了和解的意愿。李晓娟遂准确把握调解时机,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李晓娟公正司法、尽心办案、以理服人的业务水平和真诚、耐心、和善的工作态度予以称赞。(刘震张振丽)

文章出处:2022年07月01日《河南法制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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