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陪必审 审必议

  发布时间:2022-06-09 10:40:03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是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8月我非常荣幸地被西峡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西峡县人民陪审员。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荣幸、庄严和神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职责重大。

    一年多以来,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陪审工作安排,业余时间用心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中,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始终以用心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

    从硅步与小流中积累,以千里与江河为远方,在“陪必审”中不断努力提高陪审工作的业务素质。在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当中,我常常一言不发,评议案件的时候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有一次参加陪审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将案卷放在我面前,给我两天的时间熟悉案情,但我硬是看不懂是怎么回事,我意识到由于专业法律知识的匮乏,自己在面临庭审案件的时候犹如泥塑一般,根本不能发表任何有意义的庭审意见与建议,这样下去我离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初衷只会渐行渐远。我也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丰富法律知识,才能真正做好陪审工作。但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该从哪里开始学起、怎么学、如何用,成为了我刚刚担任人民陪审员面对的第一大难题。

    从来没有被困难吓倒的硅步,从来没有被巨石阻挡的小流,我决定从头学起。一方面,积极参加县法院统一举办的培训班,对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它诉讼实务知识有了一个轮廓式的认识;另一方面启动“自学计划”,每天安排2个小时逐本逐类学习相关法律书籍,坚持不懈、雷打不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积累了数十本法律学习笔记。这样经过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努力,我已经从一个当初的“门外汉、门边汉”,最后成长为一个相对专业的“门内汉”。现在参加庭审我能很快找到案件的症结,并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加以分析,通过缜密的逻辑思维、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朴素憨厚的个性,我赢得了当事人的信服。

    从法律与人情中研判,以公平与正义为标尺,在“审必议”中尽职尽责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光荣使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不仅仅是走走形式而已,是我们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义务”,每次参加庭审活动时,我都这样默默地告诫自己。为了能够充分发挥陪审作用,每次庭审我都坚持用心用情,孜孜以求。庭审前,认真查阅卷宗资料,了解具体案情,梳理争议焦点,为开庭做好准备;庭审中,与法官密切配合,捋清案件事实,还原事件真相;庭审后,积极参加合议,大胆发表意见。一年多来,只要接到案件陪审任务,我都会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及时参加陪审,风雨无阻,从未迟到、早退、缺席。

    持心如衡,以理为平。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的心中都要有一杆秤,这杆秤就是衡量、辨别善恶的标准;为人处世要依据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才能行得通。作为人民陪审员尤其要做到这一点,无论在庭审的哪个阶段,我都坚持忠于法律和事实,敢于发表意见。

    我感觉颇为深刻的是,在民事调解中,案件审判的关键是对事实的认定,只有事实调查清楚了,才能为适用法律打好基础。也只有事实清楚了,才能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参与调解,我的审判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支持调解,并发挥人民陪审员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干戈为玉帛。

    在李某诉张某、陈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原告在餐厅吃饭不小心将饭撒到被告身上,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而后互殴致原告轻微伤,原告诉请赔偿8000余元,双方矛盾非常大,在庭审中情绪也非常激动,在赔偿数额上争执不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我利用自己工作单位与双方工作都有交集的优势,在调解阶段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教育被告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具体情况作出一定让步,经过大量说服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普通群众,我依靠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着力于解决问题,为弱势群体办实事、解难题,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平台和身份,更好地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从陪与审中感悟,以宣传法治与弘扬社会正气为基准,在陪必审、审必议中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加陪审工作以来,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法律的熏陶。我积极主动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

    由于我在法院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加之有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在行政体系上不受法院领导,处于相对中立的地位,给群众介绍法院和讲解法理、法律条文的时候,更能让人信服。比如去年的电信诈骗案件中,有许多群众对电信诈骗一知半解,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便将参加电信诈骗案件庭审了解的情况,结合法律条文,主动讲解给身边的人,更真实地揭穿电信诈骗的本质,这样不仅让大家对电信诈骗有一些最基本的辨别能力,更重要的是传播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和传播。

    说不清参与了法庭多少起案件的开庭、调解和送达工作,尽管唯一的感受和印象就是一个字“累”——案件多,人员少。可是我从来没有感到过一丝后悔,因为通过我的努力,使得不少夫妻破镜重圆,不少乡邻握手言和,增添了社会的和谐因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可以自豪地说,我所从事的工作是重要的,也是神圣的。我将继续无怨无悔地为这项工作倾尽全力,无愧于人民陪审员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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