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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远景)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走进杨楼镇某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屈某与宋某系邻居关系,双方因屈某家门口的菜园地界问题产生纠纷。3月25日,宋某为了泄愤,连续两天在几个村组对屈某进行公开辱骂,对屈某的名誉造成较大影响。屈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宋某诉至法院。
杨楼法庭庭长刘凯受理该案后,决定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及村组干部监督、旁听。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凯从法律、道德、和谐乡村等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通过该案对旁听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经过法庭及村组的调解,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当庭向屈某表达歉意,双方握手言和。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