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程远景 曹天祥)近日,方城县法院携手县妇女联合会,充分发挥“法院+妇联”的调解衔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当事人女方以婚后性格不合,且男方有家暴行为为由,将男方诉至方城县法院,请求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儿子王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原男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法院接到案件后,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发现女方系再婚,曾与前夫生育一女孩。男方系初婚,同意离婚,也要求抚养儿子。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法官决定利用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县妇联,邀请妇联特邀调解员及心理咨询师组成“调解团队”,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及明理释法,双方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儿子由男方王某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原男方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儿子所有。